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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约瑟:准备入手一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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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创业型人才*需要的条件如下
根据关于印发天津市引进人才*实施办法的通知(津人社规字〔2018〕11号)
申请条件:
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,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,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。创业团队核心人才(董事长、总经理、法定代表人、占股30%以上的股东)不受年龄限制。
申请材料:
1,身份证;
2,在津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证明;
3,创业团队核心成员证明材料;
4,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
办理流程:
1,申请人登录“天津公安”手机APP或“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”微信公众号,在引进人才*系统中,按提示要求填写并提交个人申报相关信息。
2,申请人收到通过的确认短信后,携带申请材料到拟*区行政许可中心引进人才*窗口,提交申请材料及复印件。
3,人社、教育、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,审核通过的选择《准予迁入证明》的获取方式:选择自取的,待收到审核结果的短信后,到窗口领取;选择邮寄的,留下邮寄地址,《准予迁入证明》下发后,将以邮政EMS到付方式送达本人。
4,申请人持《准予迁入证明》,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*迁出手续,然后到拟*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*手续。
*地点证明材料:
1,*本人及配偶产权房提供:本人或配偶名下住房的产权证;*配偶名下从产权房的还需提供双方结婚证以及配偶身份证;
2,*单位集体户提供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、单位集体*首页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3,*区人才集体户提供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单位公章);
4,*北方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材料。